6月11日15時30分許,臨漳縣巡特警大隊特警二中隊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報警人稱在東門南大街路西一小吃店門市有人要拿打她。接警后,特警二中隊火速驅(qū)車到達現(xiàn)場。
到達現(xiàn)場后,民警經(jīng)過詢問報警人李欣得知(女,家住東門南大街)與張磊(男,家住東門南大街)系鄰居,雙方的房子挨著,張磊在翻蓋房屋,李欣稱張磊家的屋檐超過了雙方的宅基線,遂與張磊發(fā)生口角。張磊隨手拿起一塊磚頭說要砸李欣,但并沒有真的動手。李欣隨后報警求助。
鑒于當時雙方情緒比較激動,民警首先對雙方進行安撫,待二人情緒穩(wěn)定后,對張磊進行批評教育,讓其不要再因此事作出不理智的行為。并告知李欣莊基問題法律途徑,由法院裁決后才能確定張磊是否侵占了其宅基。隨后,雙方表示不會再因此事發(fā)生矛盾。(臨漳縣巡特警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