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一名荷蘭籍女子到卡塔爾旅游時報案說遭性侵,結果被警方拘押,多哈法院13日判決這名女子犯下通奸罪,刑期一年,準予緩刑。她已經獲釋。
法院官員透露,22歲荷蘭籍女子勞拉(Laura)并未出庭應訊,她還被判罰卡塔爾幣3000元(相當800美元)。勞拉一旦繳交罰金,將被驅逐出境。
同樣未出庭應訊的男性被告,因犯下通奸罪,遭處以100下鞭刑,還將因飲酒多鞭打40下。
這名男子將不會坐牢。荷蘭駐卡塔爾大使表示,大使館將協助勞拉離開卡達。
據悉,勞拉向卡塔爾警方報案遭性侵,卻被警方拘留,她被判緩刑后,已立即獲釋。
勞拉的律師洛寇羅(Brian Lokollo)指出,她3月到卡塔爾一家飯店消費獲允許的酒精飲料,疑似遭下藥。
這名年輕女子隔天在完全陌生的公寓中醒來,不記得任何事情。他說:“她意識到自己經歷可怕的事,她被強暴了。”
洛寇羅表示,女子逃離公寓尋求幫忙并到警察局報案,但控告攻擊她的對象后,警察卻不讓她離開。
男方也遭到逮捕,但堅稱那晚為合意行為,還說勞拉向他索討金錢。
洛寇羅說:“她與母親還被強迫要讓她嫁給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