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廣東韶關曲江區(qū)人民法院10日通報,該區(qū)一名年過花甲的鄉(xiāng)鎮(zhèn)小學體育教師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先后猥褻了20名一年級的女學生。該院一審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潘啟新有期徒刑6年6個月。
曲江區(qū)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潘啟新(1953年12月生)在曲江區(qū)某小學擔任一年級的體育老師。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5月13日期間,其在給學生上體育課時,利用學生上體育課之機,在該校操場圍墻邊的樹蔭下、體育室器材室門口、室內、教學樓下的樹蔭處以及教室內,多次猥褻了20名該校一年級女生。其中三名經婦科檢查,診斷為外陰炎。
其中一名被害人陳述其受害過程時稱,上完體育課休息時,老師曾多次叫她過去,進行猥褻,事后還叫她不要告訴父母、爺爺奶奶,“老師說不給摸就罰跑步。”
曲江區(qū)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潘啟新身為人民教師,利用課堂教學或課間休息之機,在公眾場所多次觸摸多名未滿十四周歲女童身體隱私部位,對被害人進行猥褻,嚴重損害了女童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應從重處罰。據此,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