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女兒羨慕同學官媽媽開車接送
近日,奎屯市民李女士舉報稱,在奎屯市第一中學,3年來一直有一輛單位公車接送一名女學生上下學。
李女士說,自己的女兒在奎屯市第一中學上初三,她去接送孩子的時候發(fā)現,經常有一輛公車出現在學校里,接送一個和女兒同年級的女學生,“車牌號為新D21009,從初一到初三,特別是冬天,經??吹竭@輛車接送。”李女士說,“夏天接送的少,但今年4-6月,這輛車常開進校園里接送孩子,我去接孩子時也看到過。”
李女士說,她的女兒放學回家后常常抱怨:“媽媽你太沒本事了,還是×××的同學媽媽有本事,看人家,都能把車開到校園里接送她放學上學。”
讓李女士驚訝的是,女兒帶同學回家玩的時候,同學們也都在議論這事,大多數孩子都充滿了羨慕。女兒及同學多次提及此事后,李女士開始留意,發(fā)現車輛的確是直接開進校園里接送孩子,通常情況下,學生的媽媽會親自開車接送,有時是一個小伙子去接這名女學生。“我家女兒說這個小伙子是學生媽媽的司機”。
李女士認為,國家正在進行群眾路線教育,大力反對“四風”,公車卻公然到學校接送孩子,引得孩子們議論紛紛,給自己教育孩子帶來負面影響。李女士將此事反映給了媒體,媒體又將此事反映到奎屯當地的紀檢部門。
調查:民政局局長公車私用屬實被免職
7月3日,當地紀檢部門介入調查此事。昨日,奎屯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杜永生在電話里告訴記者,接到媒體反映、群眾舉報后,奎屯市委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要求紀檢部門調查。
經調查,該車為奎屯市民政局公車,使用人為奎屯市民政局局長晁正文。“群眾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杜永生說,“這起舉報大家比較關注,我們按照快查快辦原則,在較短時間內就將此事調查清楚了。”杜永生說,7月7日,紀檢部門將調查情況向市委匯報,同時,奎屯市紀委召開了常委會,給予晁正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當天,奎屯市委召開常委會決定,給予晁正文免職處理,并責令奎屯市民政局黨組對晁正文公車私用接送孩子期間的費用測算并進行追繳。局長家離孩子學校兩公里
奎屯市民政局一名負責人說,晁正文今年45歲,以前是奎屯市委老干局的局長,多次獲得過表彰。去年8月她調到民政局擔任局長,“她是一個行事非常潑辣、雷厲風行的女干部。”這名負責人說,晁正文平時工作時是非常務實和正直的,“發(fā)生這樣的事,我覺得非常遺憾。”該負責人說,這件事也對其他黨員領導干部起到警示,“要求我們以后在工作上一定要務實、正直,嚴格遵守國家各項紀律。”
“晁局長因為離異,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奎屯市民政局干部朱軍(化名)說,做母親的把孩子放在家里會不放心,所以有時也會把孩子放在單位,有時會用單位的車接送孩子。
朱軍說,晁正文的家離學校有兩公里,“以前的情況不知道,前幾個月是因為她女兒腿受傷了才用公車的”。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下屬眼中的晁正文干工作很踏實,責任心強,對待下屬很不錯,“沒有官架子。”朱軍說,前幾天上班知道晁正文被免,“這幾天在準備交接工作。”在朱軍看來,靠自己幾十年打拼才走到這個崗位上的女干部,“可能對一些細節(jié)不注意,導致失掉來之不易的工作崗位”。
對車輛進入學校一事,杜永生做了說明,經了解,晁正文的孩子因今年3月底與班上其他學生打鬧導致其腿部受傷至今未好,無法走路,才出現車輛進入校園接送孩子的情況,“因是特殊情況,就沒有對此予以追究”。
奎屯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他們一定會按紀檢部門有關規(guī)定來追繳晁正文公車私用期間的費用,目前正在進行晁正文公車接送孩子費用的測算。
按國家規(guī)定,副部級以上領導才能配備專車,按晁正文的行政級別不具備配備專車的資格,她使用的車輛屬民政局公務用車,是她私自使用單位公車的。
警示:黨員領導干部要引以為戒
“應該說,從晁正文同志以往的工作表現來看,她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表現得都很優(yōu)秀,成績是有目共睹的,對她的處理很多人也感到很惋惜。”杜永生說,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工作再優(yōu)秀也不能成為免責的理由。“我們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晁正文本人后,她的態(tài)度很好。”杜永生說,“晁正文還提到,自己誠懇地接受組織處理,并表示,希望其他領導干部能從她的事情中吸取教訓,避免此類現象再發(fā)生。”
“民政局領導干部公車私用一事,說明在公務用車管理方面,依然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我們將繼續(xù)加大監(jiān)督執(zhí)法問責力度。”杜永生說。
針對公車私用問題,今年4月3日,奎屯市兩辦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務用車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單位、各部門公車管理要做到“八個嚴禁”,其中一條明確規(guī)定:“嚴禁公車接送其他任何非公務人員出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黨員干部要引以為戒。
[國內新聞]7月7日,經奎屯市紀檢部門調查核實,晁正文因公車私用被予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市委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