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頭部流血不省人事
[國內新聞]阿英是湖南衡山縣人,今年43歲,案發(fā)前在天河區(qū)黃村一帶靠經營三輪車拉客為生。據阿英交代,今年4月7日上午10時許,她載著一名女乘客阿花去往目的地時,在黃村一處隧道附近路面遭遇交警查車。阿英見到交警掉頭就跑,駕駛三輪車高速駛入一處涵洞內躲避,未料在進入涵洞時因顛簸太劇烈,乘客阿花頭部撞到了涵洞頂部。
等阿英在涵洞另一頭停車轉身看時,女乘客阿花已經倒在了三輪車內不省人事,頭部血流不止。“我很害怕,不知道她是死是活,當時嚇懵了。”阿英說她不敢靠近去檢查女乘客是否還活著,在地上蹲了一會兒后給丈夫阿成打去電話。
檢察機關披露,阿英此前在供述中稱,她致電丈夫阿成,說自己撞死了人,讓阿成過來將尸體盡快移走。丈夫阿成趕到現(xiàn)場后,見到驚慌失措的妻子蹲在地上,三輪車內躺著一個血人。“我見她一動不動,好像已經死了,也很怕。”阿成說。但檢方披露,妻子曾在電話中告訴阿成,“那個女人已經死了,快點送走,我害怕,我賠不起”。
夫妻二人逃回老家又返穗自首
阿成交代,他按照妻子的意思,獨自駕駛三輪車去“拋尸”。一路經過天河區(qū)奧體路、帝景山莊,最后在蘿崗區(qū)的科林路某段停了下來。見到周圍都是山,四周無人,阿成將不知生死的女乘客阿花和三輪車一并棄至路邊的人行道上,離去。
事后,路過該處的路人發(fā)現(xiàn)了帶血的三輪車,附近的保安也幫忙報了警。等120趕到現(xiàn)場時,證實女子阿花已經不治身亡。法醫(yī)鑒定結果顯示,死者阿花系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案發(fā)后,阿成、阿英夫婦一度逃回了湖南老家。今年4月11日,阿成說“回家后吃不下、睡不著,整天提心吊膽,害怕警察來抓”,于是干脆回到廣州投案自首。據悉,案發(fā)后阿成夫婦的家人向女死者阿花的家屬先期賠償了10萬元,獲得了阿花家屬出具的《刑事諒解書》。
焦點
“拋尸”前女乘客是死是活?
“活著”
警方在調查此案時,曾于涵洞案發(fā)現(xiàn)場、蘿崗區(qū)“拋尸”現(xiàn)場分別尋找到數(shù)名證人,其中多名證人描述,女乘客在交通事故后懷疑并沒有立即死亡,還有“呻吟聲”。
檢察機關據此認為阿成夫婦在交通肇事后,沒有采取救助措施,就直接將可能還活著的女乘客阿花遺棄別處的做法,導致阿花喪失了獲得救治生還的機會,夫婦倆的做法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
“死亡”
在法庭上,阿成和阿英夫婦倆否認當時女乘客還有活著的跡象,他們稱真的以為對方已經死了。“想著死了又不能送醫(yī)院,又害怕報警要坐牢,就打算把她運走。”阿英在口供中說。
律師稱阿成、阿英夫婦都只有小學文化,對女乘客是陷入深度昏迷還是死亡,無法作出準確判斷。從主觀上來講,他們確信女孩已經死亡,才做出后續(xù)舉動。阿成和阿英的行為應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殺人。辯護律師還認為,幾名證人的描述存在疑點,但120到場時證實女孩已經身亡,法庭不能僅憑證人存在疑點的證據就認定女孩死亡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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