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作人員介紹,這張紙已貼了一個多月,“當時有人來,要求貼上去,想著可以提醒顧客,就貼了”。該工作人員稱,其他的餐館也貼了。記者隨后在周邊幾家餐館探訪,發(fā)現有一家沒有張貼,其他幾家也都貼在收銀臺處,還有一家貼在洗碗間。
不過,這些紙張下方都沒有蓋章,不知道是誰要求貼的。對此,有的餐館稱是物業(yè)要求的,還有的說是警方要求的。記者找到漢街物業(yè)公司,企劃部員工稱,他們主要負責商家推廣,這種紙張不是他們要求貼的。
對此,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娟表示,餐館張貼這樣的提示的出發(fā)點可能是好的,如果沒有證據或有關部門的認定,就擅自張貼,就可能會侵犯當事人的名譽或隱私權。吳娟律師稱,餐館可以使用“提醒用餐客人,警惕小偷盜竊”的標語或警示牌。
近日,武大的櫻花女神走紅網絡。武漢大學的櫻花聞名全國,武大的美女也同樣芳名在外。2013年,在網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