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庭內,法官宣讀了對此案的一審判決書:“被告人朱小妹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決定執(zhí)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槌應聲敲下,被告人席上低著頭的短發(fā)女子早已滿面淚水,成功、金錢、愛情、名聲……這些炫目的光環(huán)曾經圍繞在她身邊,讓她拼了命地去追求去付出,如今卻如流沙般穿過指縫:家,早就散了;情人,死在自己手中;事業(yè),只剩下巨額的債務……此刻回首往昔,猶如黃粱一夢。
1
毒殺情人與巨額債務漏洞
2013年8月中旬,一則消息在紹興坊間不脛而走:“城南那家叫薇兒樂的高檔月子會所關門啦!”除此之外,各種更加匪夷所思的流言也如潮水而來:“總經理自殺啦!”“不是吧,聽說死的是董事長,而且死在總經理家里。”“薇兒樂欠了一屁股債呢”……
人們所說的薇兒樂,是2013年1月剛剛試營業(yè)的紹興首家高檔月子會所,面積達8000多平方米,內部設施均按五星級酒店標準建設,坐月子收費近4萬元,被當地媒體形容為“攪動紹興母嬰產業(yè)一池春水”,而這家會所的法定代表人朱小妹,也隨之走進公眾的視線。
這個在紹興馬鞍鎮(zhèn)長大的女老板有著一份看起來很勵志的簡歷:高中文化學歷,在紹興縣的一家鋼廠待了5年,之后做過保險、房產中介等各種工作。一路走來,看起來幾乎是憑著一己之力登上了成功的峰頂:她不僅創(chuàng)辦了紹興最高檔的月子會所,還有一座面積不小的山莊正在裝修并即將對外營業(yè),在紹興最繁華地段還經營著一家房地產營銷策劃公司,名下有多所別墅豪宅,開的是豪華跑車,見過她的人都用“容貌姣好,身材保持不錯”來形容這個42歲的女人,“美女老板”四個字對朱小妹來說可謂是實至名歸。
可誰也不知道,朱小妹的生活猶如一襲華美的長袍,上面爬滿了虱子。就在2013年8月12日,這繁華的泡沫突然破滅。
那天下午2時許,紹興某星級大酒店的3樓一間客房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這間房的客人是前一天晚上7時左右入住的,“一位40歲出頭的女士,穿著打扮很年輕”。
到8月12日下午2時應該退房的時候,這位房客既沒有退房也沒有續(xù)住,服務員多次敲門,并嘗試用房卡開門,都沒有成功,房間電話和客人留的手機號也沒有人接聽。
“情況有異常!”酒店工作人員強行進入了房間,卻發(fā)現房客躺在床上已經奄奄一息,床頭柜上有一個藥瓶,只剩一半藥片。這個女房客正是朱小妹。
隨后趕來的家人在朱小妹留在酒店房間的物品中發(fā)現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林某可能在紹興某小區(qū)朱小妹住所里。紙條旁邊放著一部黑色的蘋果手機,手機旁寫著“這是林××的手機”。
這位林某正是朱小妹的生意伙伴,月子會所的董事長。
被朱小妹突然自殺驚得手足無措的家人沒有想太多,就把這些東西都帶到了醫(yī)院。
被送進醫(yī)院的朱小妹被診斷為鹽酸阿米替林中毒,鹽酸阿米替林是精神類藥物,有安眠作用。
此時陸續(xù)趕來的家人和公司同事想到應該聯系公司的另一位主要負責人林某,但林某卻不知所蹤。一種不祥的預感讓人們想到了在酒店中發(fā)現的那張紙條,并根據紙條上的地址找去。當晚9時,他們在紙條上所說的地址——朱小妹住所的二樓臥室中,發(fā)現了已經死亡的林某,經鑒定死于鹽酸阿米替林中毒。
而幾個小時后,脫離危險的朱小妹在醫(yī)院的病床上醒來后,突然坐起身來拉著身邊的家人,語無倫次地叫喊:“我殺了人啦!……在家里……在二樓!”
直到這一天,朱小妹的家人才知道,她在幾年前已經和丈夫離婚,死去的林某正是她離婚的原因,而這位成功的女強人此前的投資款大部分都是以高利息為餌騙來的,集資詐騙實際高達1.9億元,但在自殺時,她銀行卡中僅剩10萬余元,留下了巨額的債務漏洞。
情人、騙局、反目、殺意,美女老板光彩奪目的油彩一時間斑駁褪色,背后的種種不堪在這一夜之后,大白于天下。
2
高息為餌兩年詐騙1.9億元
最深的欲望總能引起最極端的罪惡。對金錢和感情的貪婪,讓禍根的陰影早已在朱小妹身邊危機四伏。
2011年前后,朱小妹和林某在紹興牌口投資了“源于山莊”項目,朱小妹負責資金,林某負責具體裝修,開始計劃200萬元至300萬元可以完成,但后來投資逐步增加,資金上開始捉襟見肘。
于是朱小妹想到了張某,這個手頭有著大筆資金的婦人是她2011年左右經人牽線認識的。當時,張某希望由“路子廣”的朱小妹幫忙介紹銀行存款月底沖量的生意。當朱小妹為山莊項目的資金問題犯愁時,就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張某。
于是朱小妹對張某謊稱銀行除了月底沖量,平時還有一種銀行業(yè)務,資金隨時支取,利息按日計算,回報比較高,等張某把資金打過來,朱小妹就把資金挪用到山莊的投資中去。
當時朱小妹給張某的回報是1萬元每天3.7元,后增加到4.78元,約定10天或20天付一次利息。到后來,朱小妹向張某集資金額達到上億元,給她每個月的利息就要1000萬余元。
由于沒有回報可以支付利息,而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從2012年5月份,朱小妹開始向多人借款,利息也越來越高,而收到的錢又如流水般花了出去:山莊的裝潢、薇兒樂母嬰會所的投入、房地產,給她自己和林某買的豪車,兩人共同的愛巢,另外就是付高額利息。
事實上,源于山莊在案發(fā)前還沒有經營,薇兒樂直至事發(fā)也沒有賺多少錢。朱小妹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能力償還,她只知道自己只能把吸收資金的人員不斷增加,“吸收的資金越多,才能把自己的盤子經營下去”。
后期的朱小妹可以說已經是顧頭不顧尾了,能拖一天是一天。“我明白債務危機早晚要爆發(fā)的,我的注意力主要在進來的資金能不能付得上利息和別人要提走的資金上,因為我對數字的記憶很差,而且后期已經對本金不怎么注意了,只對要付的利息關注。”
2011年3月至2013年8月,朱小妹以存入銀行月底沖量賺取高額利息、投資購買土地、樓盤、經營公司等為名,以月利率1.5分至5分不等的高利率為誘餌,騙取張某及傅某等9人資金共計10億余元,歸還本金利息8.4億余元,實際騙得1.9億余元,除部分用于公司經營外,其余用于支付高額利息及個人揮霍等。
就用這樣“后債還前債”的方法勉強支撐到2013年,朱小妹的資金鏈瀕臨崩潰。2013年7月,張某提走5000萬元,8月初又提走2000萬元,這時朱小妹的銀行賬戶中已經沒有錢了。
案發(fā)前幾天,張某又提出要在8月11日、12日提走1700萬余元時,朱小妹已經沒有能力支付這些資金,“后債還前債”的把戲至此窮途末路,于是她想到了自殺。
3
宣稱對方背叛陷情感危機
如果說集資詐騙的把戲敗露是朱小妹走向絕路的主因,那么與林某感情的失敗,就成了壓垮她精神的最后一根稻草。
朱小妹和林某相識于10多年前,“當時他已經結婚,我剛訂婚,按照我們農村的習俗,訂婚后是不能反悔的,不然跟離婚差不多,就這樣我們各自組建了家庭,但我們的關系一直保持到現在”。
2009年前后,朱小妹和林某開始以合作伙伴的身份共同投資項目做生意,成為人們眼中的黃金搭檔,而在朱小妹看來則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的那種”。林某的一切,大到事業(yè)投資,小到內外衣著,她都很用心。
因為彼此都有家庭和孩子,這注定是一段不能暴露在陽光下的感情,甚至案發(fā)后他們身邊的同事朋友都不知道兩人的情人關系。
但是朱小妹卻深深地沉迷于其中。“他說過,如果失去我,他就會沒了工作動力和生活的方向,當時我很感動。”
2013年,朱小妹和前夫離婚,離婚前,林某對朱小妹講:“你要嫁人,第一個肯定輪到我。”
這句話讓朱小妹更認定了將和林某共度人生:“我以為他是想跟我在一起的。”
但朱小妹沒想到,這是一句林某至死也沒有兌現的承諾。“他只有周一的時候會陪我一起住,其他時間都是回他自己的家,他還說之所以周一他能夠出來是因為他騙他老婆說‘周一要在公司值班’,這話讓我非常傷心。”
2013年2月14日情人節(jié),“他說在5月14日我生日的時候會給我一個滿意的答復,與他老婆簽離婚協議,但他至今沒有離婚”。
案發(fā)前的2013年8月8日,不是周一,朱小妹因為資金鏈即將崩潰而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希望林某能留下來陪伴,但是“那晚他陪我到11時就回家了,當時我傷透了心,就有了同他一起死的想法”。
朱小妹之后在自白書中這樣描述當時的心理狀態(tài):“工作、生活、感情、資金等諸多壓力讓我的生活質量極差,而我又必須帶上陽光的面具微笑面對每個人。每晚回到家,只有孤孤單單一個人,有時開著車會在街上逗留很長時間,不想回到任何地方,這種壓力只有自己明白。”
感情和資金,這兩條繩索彼此交纏呼應著,把朱小妹最終引向了一條不歸路。
[國內新聞]2013年8月中旬,一則消息在紹興坊間不脛而走:薇兒樂國際母嬰會所(以下簡稱薇兒樂)美女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