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半年,在西安市蓮湖區(qū)雙府世家花園小區(qū)29號樓3單元502室,發(fā)生了一起放火案,西安當?shù)鼐綄⑾右扇它S小靈抓獲。然而,在將黃小靈帶往派出所的路上,民警無意中聽到了一個大消息。據(jù)民警回憶,在警車上,黃小靈說自己的本名不是黃小靈,而是叫汪海。“放火算什么,20多年前我還開槍殺過人。”對放火一事他不屑一顧。聽到這,民警立刻警覺起來,并繼續(xù)假裝與汪海“聊天”,想了解更詳細的信息。隨著聊天的深入,汪海告訴民警,殺人案件發(fā)生在1994年,地點在安徽宿州市東昌路南端。
回到派出所后,民警查詢發(fā)現(xiàn),“黃小靈”本名正是汪海,而在1994年,宿州市的確發(fā)生了一起持槍殺人案件,且開槍者在逃,而網(wǎng)上追逃人員就是汪海。
時間回到1994年。當年上半年,因為在蚌埠市有一起斗毆案件和自己有關,汪海跑到宿州市投奔梁衡,通過梁衡認識張強。后來,張強與被害人王威產(chǎn)生矛盾,出于“義氣”,汪海和梁衡幫助張強“修理”王威。其間,汪海用獵槍將王威當場射倒,王威后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案發(fā)后,幾人潛逃。汪海辦了一個陜西咸陽市的戶口,改名叫黃小靈。 近日,該案在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汪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合并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去年,蚌埠人汪海因涉嫌放火罪,被西安警方抓獲。在回派出所的警車上,汪海與民警聊天時,無意中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