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廣州紀委的夏文,碩士學歷,因忙于工作,三十好幾了還單身,有機會還請幫忙介紹個女朋友……”2014年3月,清遠的阿華在朋友聚會上認識夏文,見其條件不錯,阿華遂將年齡相仿的朋友阿萍介紹給了他。“阿萍雖已經(jīng)30多歲了,但長得漂亮,打扮也很時尚,現(xiàn)在清遠市區(qū)一家公司上班……”阿華如是介紹阿萍。
夏文與阿萍見面后,兩人相談甚歡,很快發(fā)展為情侶,繼而同居。不久后,夏文以“為兩人將來考慮不能長期分居”、“可去東莞某部門掛職任領導”等幫助阿萍在廣州找工作需疏通關系、自己提拔升職要送禮為由,先后六次向阿萍要了11萬元。后來,阿萍多次追問工作與升職進展,夏文始終稱在進行中,阿萍遂覺上當受騙。
事實上,夏文只是化名,他實際名叫夏某明,湖南寧遠人,中專學歷,已婚,曾做過幾年小學教師、建筑工人等,長得其貌不揚,但口才不錯。
庭審中,他辯稱自己從未聲稱是紀委工作人員、與阿萍是情侶關系、11萬是個人借款,但在阿萍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圖、銀行轉(zhuǎn)賬憑證,阿華等人的證言、廣州市紀委干部管理室出具的復函等一大堆證據(jù)面前,他不得不低下了頭。最終,夏某明被法院認定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情節(jié)嚴重,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退還阿萍11萬元。
省城公務員、碩士學歷、成熟穩(wěn)重……種種光環(huán)背后,竟是連串騙局。廣東省清遠市中級法院21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