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12月18日12時許,被告人尹某為償還賭債,持刀至柳邕農貿市場伺機進行搶劫。隨后,其在該市場男廁內上廁所時,看見被害人覃某腰間系一個腰包,遂掏出刀上前對覃某實施搶劫。
在搶劫過程中,覃某反抗、搶奪刀具并大聲呼救,尹某用刀朝其胸腹部連捅數刀,并用刀柄用力敲擊其頭部,致覃某當場死亡。隨后,尹某搶走覃某腰包內的4375元后欲逃離現場,被聞訊趕來的市場保安人員當場抓獲。
經鑒定,死者覃某系因單刃銳器刺傷致右側頸內靜脈破裂合并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而死亡。
庭審中,尹某辯稱其未有預謀搶劫殺人。其因欠下賭債怕他人報復,才隨身攜帶刀具。隨后,其在廁所內與覃某發(fā)生口角,遂發(fā)生搶劫殺人。在最后稱述階段,尹某向受害家屬鞠躬道歉。
而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尹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該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訴訟原告及其代表律師發(fā)表民事訴訟意見,要求將被告從重處罰,并賠償52萬元補償費。
該案于當天中午結束,并于16時30分當庭宣判,法院判決被告人尹某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柳州市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尹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持管制刀具、使用暴力的方法,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并致一人死亡。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尹軍犯搶劫罪罪名成立。其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犯罪后果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當予以嚴懲。被告人尹某作案后雖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但其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做上述判決。
另外,法院只支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出的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28316元的訴訟請求。被告人尹某及原告當庭表示不上訴。
9月10日電 10日上午,深受社會關注的廣西柳州市柳邕農貿市場公廁搶劫殺人案,在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