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暴打小女友還索賠10萬元
(記者許潔琳通訊員文俊武)3月27日中午,一對情侶在柳州市鵝山路鵝山公園內(nèi)鬧分手,男方不僅大打出手,還向比自己小10歲的女友索要10萬元“精神損失費”。經(jīng)過民警近12小時調(diào)解,該男子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愿意好好協(xié)商分手。
當日中午12時許,一名女子報警稱,自己在鵝山公園內(nèi)被人糾纏毆打。潭西警務(wù)中隊接報,立即前往處理。
趕到現(xiàn)場,民警看到圍觀的人群中間,有兩男兩女正在爭吵,其中一名年輕女子一見民警,立即跑過來求助。民警注意到,她的右手有一些紅腫。
該女子介紹,她叫小麗,今年24歲,從湖南來柳務(wù)工,目前在服裝店當銷售員。去年經(jīng)朋友介紹,她和四川男子阿科交往,對方是一名在柳開門面做生意的小老板。不過,相處一段時間后,兩人因性格不合,經(jīng)常吵架。當日上午,她出去玩回來,阿科又和他吵架。她提出分手后,阿科向她索賠10萬元。
小麗說,相戀半年多,阿科確實花了一些錢在兩人的吃喝玩樂上;每次回湖南老家,他會也給她一些錢買東西回去孝敬父母,算起來大約有兩三萬元。當時,她寫了一張欠條,承諾會盡快還3萬元給阿科,從此雙方兩清。沒想到,阿科不同意,還對她大打出手,她右手的紅腫就是扭打時造成的。
“不行,我一定要她賠我10萬精神損失費。”對小麗的說法,阿科并不否認,但他一口咬定自己在小麗身上浪費了時間精力,要她賠償。“你這不是獅子大開口嘛。”一對男女也在旁邊勸阿科。原來,他們就是當初介紹兩人認識的朋友。
雖然經(jīng)朋友、民警和熱心市民勸說,阿科仍不愿讓步,于是,民警把雙方帶回轄區(qū)派出所做筆錄。因小麗手上有傷,當日又是周末,民警建議小麗周一到醫(yī)院檢查驗傷,得出鑒定結(jié)果后,再對此事作進一步處理;在此期間,阿科先在派出所內(nèi)等候。
在等候時,民警依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對阿科作了批評教育,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28日凌晨,阿科終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放棄了10萬元賠償?shù)囊?,向小麗道歉,當面撕掉?萬元欠條,并和民警保證回去會好好協(xié)商分手,不再打人鬧事。至此,一場風波終于告一段落。(文中雙方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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