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我手桿痛,快點拿100塊就算了,我就走了!”昨天早上8點過,沙坪壩雙碑遠大公路一路口處,摩托車駕駛員張師傅,看到交巡警靠近,立馬顯得很緊張,催著出租車司機給100元了事。
“我沒有撞到你,是你自己摔倒的,看嘛車上都沒有印子……”被纏上的這位出租車的姐很無奈。
民警詢問得知,張師傅駕駛摩托車行駛到雙碑遠大公路路口時摔倒在地,出租車正好經(jīng)過,張師傅就一口咬定被出租車撞到了。經(jīng)民警現(xiàn)場勘察,未發(fā)現(xiàn)兩車有接觸痕跡,認為可能是張某行駛途中不注意觀察,突然看正常行駛的出租車出現(xiàn)在眼前時,緊急剎車導致人車倒地。
調(diào)查詢問過程中,張師傅身上的酒氣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兩次呼氣酒精含量分別為68mg/100ml和6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出租車司機酒精含量測試值為零。
看到自己是飲酒駕駛,張師傅立馬傻了眼。經(jīng)民警仔細盤問。張師傅坦白,前一天晚上10點多和朋友喝酒,今天凌晨才散席。早上騎摩托車上班,經(jīng)過路口時,突然出現(xiàn)的出租車讓他手忙腳亂,摔倒在地。他本想趁亂讓對方拿一百塊錢了事,哪想會碰到巡邏的交巡警。
張師傅因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面臨駕駛證記12分、扣證6個月并罰款10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