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獲取高額的利潤,五名被告人鋌而走險,居然打上了偽造販賣貨幣的主意。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qū)法院22日披露,該院一審分別以偽造販賣貨幣和購買假幣罪,判處被告人胡艷某有期徒刑1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被告人由某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9萬元。被告人薛玉某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被告人由甲某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5萬元。被告人石道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間,被告人由某向被告人胡艷某、石道某購買20元面額假人民幣的半成品,后被告人由某將購買后的假人民幣半成品郵寄至新羅區(qū),由被告人薛玉某、由甲某在新羅區(qū)西陂街道某村一出租房內(nèi)為20元面額假人民幣半成品燙制金線。被告人薛玉某、由甲某將燙制金線后的20元面額的假人民幣半成品按被告人由某提供的買家信息,通過速運發(fā)往全國各地。至案發(fā)時止,被告人由某、薛玉某、由甲某通過此方式共偽造貨幣總額1114170元進行出售。
2016年2月中旬,被告人由某、胡艷某為賺取利潤,開始謀劃自己印制20元面額假人民幣,被告人由某在QQ聊天中知道鐘曉某(另案處理)存有假人民幣模板,就通過QQ聯(lián)系上鐘曉某,讓鐘曉某為其自己及被告人胡艷某提供并調(diào)制20元人民幣面額的假幣模板,被告人胡艷某為此給鐘曉某1000元報酬。
之后被告人胡艷某在家利用鐘曉某提供的模板印制了10974張20元假人民幣(其中3000張已通過鐘曉某賣出),印制假幣總面額219480元。2016年3月份開始,被告人石道某為賺取利潤,自己購買了電腦、彩色打印機、燙金機等設備自己印制假人民幣,至案發(fā)時止,共偽造了24張20元版本的假幣,面額共計480元。
2015年12月14日至2016年1月4日,被告人胡艷某向網(wǎng)友“曉曉”購買半成品的20元面額假人民幣,金額共計801000元,后通過支付寶交易的方式分18次出售給被告人由某。被告人由某將該假人民幣寄至新羅區(qū),再由被告人薛玉某、由甲某燙制金線后進行出售。2016年2月19日至20日,被告人石道某向網(wǎng)友“不良帥”購買半成品的面額20元假人民幣,金額共計24000元,后通過支付寶交易的方式出售給被告人由某。被告人由某將該假人民幣寄至新羅區(qū),由被告人薛玉某、由甲某燙制金線后進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