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將開庭審理上海特大假奶粉案,十二名被告被同時起訴。
據(jù)檢察機關查明:
2014年8、9月間,陳明江、潘興兵為獲取非法利益,經預謀后商定共同生產假冒“貝因美”品牌的嬰幼兒奶粉,并進行銷售。
同年9月的一天,陳明江通過網絡聯(lián)系到蔡永告,委托其制造假冒“貝因美”品牌的奶粉罐。蔡永告又通過網絡聯(lián)系了金谷公司生產了4萬個假冒“貝因美”品牌的奶粉罐。
陳明江、潘興兵在浙江臺州用國內其他品牌的奶粉進行灌裝,僅3000多罐假“貝因美”奶粉就賣了51萬余元。
2015年春節(jié)前,又賣了6000罐假貝因美奶粉獲利110余萬元。
2015年4月,陳明江、潘興兵把目標瞄準了“雅培”,于是就找到廣東東莞一家企業(yè)制造假冒“雅培”品牌奶粉罐。
在金谷公司的廠房內,這些人用國內其他品牌奶粉進行灌裝,先后生產了12000余罐假冒“雅培”奶粉,先后獲利169萬元。
直至2015年9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雅培(上海)公司報案,先后在山東濟寧、浙江臺州、廣東東莞等地將所有犯罪嫌疑人抓獲。警方查明,涉案假冒“雅培”品牌嬰幼兒奶粉中分別存在部分指標不符合產品標簽明示值,個別指標低于國家標準。
公訴機關認為,12名被告分別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銷售偽劣產品罪、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應予以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