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因為哥們兒義氣聚眾持刀砍傷他人,井放被公安機關(guān)提請逮捕。因他系在校生、無犯罪前科,且已賠償獲得諒解,故沒有批準(zhǔn)逮捕。但在取保候?qū)徠陂g,他又與人一起向3名在校生索要手機、現(xiàn)金,共計9000余元。2016年9月,公安機關(guān)再次提請批準(zhǔn)逮捕。因井放在取保候?qū)徠陂g再犯罪,我院依法對其作出批準(zhǔn)逮捕決定。
2016年10月底,公安機關(guān)將全案移送審查起訴。準(zhǔn)備提審的前一天,我電話通知井放的姑姑井美(化名)作為合適成年人到場,可電話通了,卻一直無人接聽,連著幾天都這樣。承辦案件的公安同志告訴我,井美得知井放再次闖禍,對這個侄子很失望,很可能是不想管了,所以選擇不接電話。
雖然沒有了合適成年人,但我還是決定去一趟看守所,不過不是訊問,而是找井放聊天。
“為什么要這么做?”
“我想‘報復(fù)’。”
“報復(fù)誰?”
“我爸和我媽,他們生了我卻不養(yǎng)我,媽媽一走就是17年,爸爸3歲時也離開了我……”說著,井放的眼淚唰地流了下來,哭聲與抽泣聲回蕩在訊問室中。
“父母生你卻不養(yǎng)你是他們的失職,但卻不是你違法犯罪的理由。相反,你更要自立自強。”我一遍又一遍地給井放做思想工作。
隔著鐵柵欄,我們聊了一個下午,他漸漸向我敞開心扉。談話結(jié)束前,他向我鞠了一躬。
很快,公安機關(guān)承辦民警將井美新的聯(lián)系方式告訴了我。我撥通電話:“喂,您好,請問是井美嗎?我是檢察官……”沒等我把話說完,電話那頭就響起了嘟嘟聲。接連幾天,一聽到我的介紹,井美就掛斷了電話。拿起手機,我向井美發(fā)了一條短信,“您好,井美,我是井放案件的承辦檢察官。孩子現(xiàn)在犯了錯,希望您原諒他,他還小,讓我們共同幫助他……”
兩天后的一個周末,終于等到了井美的回復(fù):“天氣轉(zhuǎn)涼,我上午去了趟看守所,給井放帶了些御寒的衣物和生活用品。聽看守所的管教說,他很后悔,現(xiàn)在每天干活可勤快了。他爸媽已聯(lián)系不上,我是他唯一的親人,我也舍不得這孩子,檢察官,請你再幫幫他吧!”
周一一上班,井美作為合適成年人與我一起去了看守所。
2016年12月14日,我院以井放涉嫌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對其提起公訴。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作者單位: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qū)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