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9人的校車塞了40人 海南陵水:一幼兒園園長司機雙獲刑
正義網(wǎng)訊(記者李軒甫 通訊員李文杰)核載19人的幼兒園校車,竟然硬塞進39個小朋友和1名工作人員。經(jīng)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該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宣判,校車司機符蔚杰和幼兒園法定代表人劉曼麗因犯危險駕駛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各并處罰金。
2016年9月7日15時許,陵水縣某幼兒園園長劉曼麗安排校車司機符蔚杰駕駛一輛中型專用校車送幼兒園的小朋友回家。途中,校車在陵水縣三才鎮(zhèn)散山村路口被正在進行路查路檢的陵水交警查獲,經(jīng)當場查驗,該輛中型專用校車核載19人,實載40人(39名學生,1名幼兒看管員),超員率超過了100%。
幼兒園校車超載一案也牽動了無數(shù)家長的心。眾所周知,校車的產(chǎn)生原本是為了學生上下學更方便更安全,然而校車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卻讓校車變得“不安全”。據(jù)海南交警部門統(tǒng)計,2016年以來,該省共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47起,其中乘坐人員不系安全帶12起,違停10起,未按規(guī)定定期檢驗9起,違反禁止標線8起,不按導向車道行駛8起。
據(jù)介紹,校車嚴重超載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以前校車嚴重超載一般會處以單純的行政處罰,但刑法修正案(九)特別將“機動車所有人和管理人”列為“危險駕駛罪”責任主體,這意味著,校車、客車出現(xiàn)嚴重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時,將不再僅僅追究駕駛員的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及管理人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