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的孫女士家住農林路與浴新大街交叉口附近,12月1日下午3點半左右,她準備騎電動車,穿過農林路西頭的鐵路涵洞前往金豐小區(qū)照看孫子。她是第一次經過此處,發(fā)現(xiàn)涵洞的坡有些陡,便推著電動車上坡,但電動車很重,她力氣小推不上去,于是打算向路人求助。正好一名40多歲的男子騎自行車從旁邊經過,孫女士便請他幫忙。該男子當即答應,把自行車交給孫女士后,自己推上電動車向坡上走。然而,正當孫女士準備感激他的熱心時,她看到該男子把電動車推上地道口后,竟然騎上車跑了!孫女士推著自行車追了幾步,并不斷喊話,該男子依然是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目前,孫女士已向公安部門報了案。
河北正綱律師事務所律師馮家泉表示,該男子公然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為目的,其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67條規(guī)定,數(shù)額達到800元以上的,構成刑事犯罪,可定性為搶奪罪,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款;數(shù)額未達到800元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愛邯鄲)
[邯鄲新聞]12月1日,邯鄲市民孫女士推著電動車經過農林路西頭的鐵路地道橋時,向一名路人求助,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