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五點半左右,迎賓崗的女交警在崗區(qū)執(zhí)勤,維持交通秩序。這時,一名女子騎電動車視交通法規(guī)于不顧,硬闖紅燈并從機動車道中穿行。正在副崗執(zhí)勤的民警攔下了她并向其講述了這樣行駛的危險性,要求她到警亭前學習交通法規(guī)并處罰款10元。然而,當該女子接受完處罰可以離開時,突然性情大變,向民警喊到:“我闖了這么多年紅燈都沒事,你們今天憑什么罰我?!”。
言語中,該女子不時出現不文明用語,并聲稱自己的電動車丟了。正在警亭備勤的民警都急忙出來幫她尋找,在警亭后面發(fā)現了一輛電動車,但這名女子否認是她的。民警只好先把車子鎖起來以防丟失。突然,這名女子急躁地從民警手中奪過鐵鏈,用力甩在了其中一名女警身上,并用腳猛地踩在另一名正彎腰撿掉在地上車鎖的女警手上,隨即便胡亂地揮舞手中的鐵鏈,傷到了三名在她身邊向她講道理的民警。毆打民警后,該女子便揚長而去。過了一會兒,這名女子又回來,索要自己的電動車并“理直氣壯”地報了警。
相關民警介紹,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民警提醒,從這名女子“我闖了這么多年紅燈都沒事”的認識中,他們發(fā)現,對非機動車的管理還未制定出一整套系統(tǒng)有效便于實施的管理方法,對其懲治力度不夠,以至于使人們有了“闖紅燈無所謂”的僥幸心理。
交警支隊公布的2014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報告提供的數據顯示,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為235起,死亡人數高達70人。從事故受傷害方交通方式分析,電動自行車為受害方的交通事故發(fā)生率和導致的死亡人數,遠遠高于其它交通方式。血的教訓一次次提醒交通參與者,請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第一。
小編說事
“我闖了這么多年紅燈都沒事”,這闖紅燈的理由似乎理直氣壯。試想,如果大家都這樣過馬路,那設置交通信號燈還有什么意義,交通事故數字又將如何攀升?闖紅燈固然可得一時之便利,但以損害交通運行效率、增加事故概率為前提。如果平時對闖紅燈不以為然,等
到意外發(fā)生的時候,又該去哪里買后悔藥?當下,類似闖紅燈破壞規(guī)則的行為還有很多,這一方面需要完善相關剛性措施來嚴管處罰,另一方面也需要每一個交通參與者增強自律的規(guī)則意識。畢竟,安全是咱自己的事兒,遵守交通規(guī)則,是對于自己,也是對他人的安全負責。(記者孟令衛(wèi))
近日,在市區(qū)迎賓崗,一名女子因騎電動車闖紅燈被處罰后,卻突然發(fā)怒毆打執(zhí)勤民警。目前,這名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