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事故發(fā)生在2015年4月7日20時許,五大隊二級平臺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報案人稱:在中華大街與成峰路交叉口往南一公里辛莊營路南地段,一老人過馬路時被一輛小車撞倒后逃逸,隨即在對向車道又有多車碾壓受害人,人已死亡。
接案后,事故民警張輝、蘇偉立即趕往現(xiàn)場,對現(xiàn)場進行了細致的勘察,并迅速報告大隊領導,大隊長郭偉、副大隊長李文明親自到達現(xiàn)場查看。經初步勘查后,確認該事故發(fā)生在2015年4月7日20時許,在辛莊營路段一行人正在通過道路時,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小型汽車將其撞到對向車道,此時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大型貨車將其碾壓至死,隨后又有兩輛小型汽車將其碾壓,場面十分悲慘。
根據(jù)初步勘查結果,大隊立即召開會議并組成專案組,由大隊長郭偉為組長,主管事故副大隊長李文明為副組長,張輝、曹志軍、蘇偉、趙鴻飛為成員,對事故分析研究,作出方案,開展行動。專案組兵分二路,一路由張輝、趙鴻飛帶隊在大隊調取監(jiān)控,一路由曹志軍帶隊去事發(fā)現(xiàn)場走訪調查,從案發(fā)現(xiàn)場細微線索入手,發(fā)揮科技優(yōu)勢。通過4月7日晚上監(jiān)控排查,在此時間段查出三輛嫌疑車輛,并一一比對,其中有一輛大型貨車、兩輛小型汽車共三輛車輛疑似肇事車輛。由于事故發(fā)生在晚上,監(jiān)控比較模糊,民警就利用圖片處理軟件photoshop得知其中一輛小車的車牌號為冀D6F357的福特車,當天晚上將車輛扣回事故科進行勘查,發(fā)現(xiàn)車上有血跡和死亡遺留物,確定車輛是肇事車輛,并對駕駛人進行詢問,駕駛人對發(fā)生的事故供認不諱。案件雖然有些轉機,抓住了肇事者,但是仍有一部小車沒有歸案,死者家屬一次一次來到大隊提出異議,并說些不好聽的言語,由于馬頭社情民情復雜,大隊領導倍感壓力增大,破案民警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心中憋著一股勁,想法設法一定要把這個案件破了,還死者家屬一個說法,懷著必勝的信念,民警們又開始新一輪的查究。
4月10日上午,有破案小諸葛之稱的趙鴻飛發(fā)揮特長,一遍又一遍地查看監(jiān)控,并結合大量信息,當日中午在基本確定車型為一輛前四后四大貨車后,根據(jù)主管隊長李文明的指示,在成峰路沿線粘貼、發(fā)放懸賞通報,下午1時許,趙鴻飛得到一車牌號為冀DXXXX的嫌疑車輛的消息,這下可把張輝、趙鴻飛等辦案民警高興壞了,沒有歇息,根據(jù)線索一下午找了8個車隊,但沒有找到一點有用的線索,民警們又陷入了迷茫中,差一點放棄,但張輝想來想去,一直覺得知情人心存疑慮,不敢講出實情,表現(xiàn)出畏畏縮縮的樣子,他當機立斷里面肯定有隱情,隨后再次找到提供線索的人,在和知情人達成保證不泄漏秘密的同盟下,才告知了真實的車輛信息。原來知情人隱瞞了一個事實,錯報了牌照中的一個數(shù)字,致使民警們摸排走了空,進一步得知牌號為冀DM0647的大型汽車為嫌疑車輛,民警隨即通過網上查詢,得知此車的車輛信息后,張輝、趙鴻飛立即趕到車輛所在地峰峰冀中能源小屯煤礦進行調查比對,并對駕駛人進行詢問,最終確定冀DM0647大型汽車就是此事故中的一輛肇事車輛,連夜他們就將當事人帶回大隊并對其進行詢問后,終于令證據(jù)確鑿,事故的真相慢慢地顯露出來。
4月11日中午張輝、趙鴻飛趕到市局調取錄像,通過車輛運行軌跡查看沿路監(jiān)控錄像,并對市局錄像進行排查篩選,經過篩選調查得知車牌號為冀D00F06大眾朗逸牌小型汽車存在很大的嫌疑,通過查詢此車信息,與車輛駕駛人電話聯(lián)系后找到該車,約定在中華大街南湖大酒店門口見面,經過對車輛的細致勘查,有多年偵破逃逸案件經驗的張輝對駕駛人開始詢問,問其當天到了什么地方,在成峰路辛莊營有沒有看到發(fā)生交通事故等等,經過細致的詢問駕駛人,他所描述的完全符合當天事故現(xiàn)場的情況。進一步經過技術檢驗部門的檢驗,證明此車確實為其中一輛肇事車輛。至此三輛肇事車輛已歸案,一車撞倒三車碾壓受害人的事故慘案在事故民警們四日奮戰(zhàn)中成功告破。(本稿件由邯鄲交警五大隊張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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