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交警機動大隊的民警在滏東大街與聯(lián)防路進行酒駕查處時,民警發(fā)現(xiàn)一輛黑色越野車突然間向便道駛去,駕駛人的舉動引起了民警懷疑,立即上前進行盤查。
民警到車跟前時,駕駛人試圖逃跑,民警立即將其控制。隨即,駕駛人被帶上警車進行酒精檢測,可是駕駛人卻表現(xiàn)的極不配合。
駕駛人承認自己喝了酒,但是卻不承認駕駛車輛。當民警告訴駕駛人執(zhí)法記錄儀已經(jīng)記錄下全過程時,駕駛人自覺理虧,看借口并未得逞于是又換一計,“審”起了民警。
駕駛人讓民警出示執(zhí)法證和警官證,要證明民警是不是執(zhí)法人員。當民警告訴他打110可以證明時,駕駛人卻懷疑110能否證實民警的身份,還說110多了。
為了逃避酒精檢測,駕駛人真是使出渾身解數(shù),見此招并沒有奏效,他又想起了場外求援,打電話詢問了專業(yè)律師。
或許感覺自己獲得錦囊妙計,這位駕駛人就是不配合民警進行酒精檢測。當民警告訴他如果再不配合檢測的話,只能強制抽血時,駕駛人說律師告訴他,他只能保持沉默,什么話也不用說。
僵持了很久,在多名民警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民警只好對該駕駛人采取強制抽血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61毫克,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為此,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民警將對駕駛人酒后駕駛人的違法行為進行罰款2000元,計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