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河圓區(qū)民警在中華慈大街與銅雀路交叉口對過往轄區(qū)輛車輛進行檢查時,中隊長牛冰發(fā)現牌號為冀DKX***號小型轎車的駕駛員“趙某”所持證件信息顯示為磁縣人,但說話口音明顯不是磁縣口音,民警對其駕駛證仔細察看,憑借著從事多年交管工作積累的經驗,發(fā)現該駕駛人出示的駕駛證存在假證嫌疑。民警隨即帶領駕駛人到大隊違法處理室進行進一步核實。此時該駕駛人神情慌張,后經公安網戶籍查詢系統(tǒng)查詢,發(fā)現該駕駛人提供的駕駛證姓名為“趙某”,駕駛證號為13042719******1138,證件實系偽造,其真實姓名為賈文*,身份證號為1304291980****1618,永年縣人。通過駕駛人信息查詢發(fā)現“賈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面對鐵的證據,該駕駛人無言以對,不得不承認該駕駛證系套用“趙某”的駕駛證。
駕駛人賈某要對自己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將面臨并處3000元罰款、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在此,邯鄲交警提醒您:遵紀守法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遵守交通規(guī)則是對你我他生命安全的負責,駕駛人上路行駛,一定要準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駕駛,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