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19年,他重回媽媽懷抱
邯鄲警方偵破公安部督辦拐賣兒童案 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執(zhí)行逮捕
“19年了,該見面了!”12月19日15時許,隨著邯鄲市公安局新聞發(fā)布會現(xiàn)場主持人一句動情的話語,來自山東省聊城市莘縣的小蘇(原名歐某)再次回到了媽媽的懷抱。此時,激動的楊女士和丈夫歐先生淚如雨下,泣不成聲。
19年前,11個月大男嬰被拐走
1998年,四川籍楊女士跟隨丈夫來到河北邯鄲打工,一家人租住在磁縣黃沙鎮(zhèn)上莊村一戶民宅中。當年8月17日上午,酷熱難耐的楊女士抱著剛剛11個月大的孩子在租住地的房頂上乘涼,兩名男子趁其不備將孩子拐走。
上世紀90年代,磁縣煤礦業(yè)發(fā)達,外來務工人員眾多,流動性極強。再加上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受當時條件限制,案件偵查一度陷入僵局。
磁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楊景平到任后,“歐某被拐賣案”被重新列入重點攻堅案件中。2017年2月,公安部、省公安廳安排部署拐賣兒童積案攻堅工作,該案被列為部督案件,磁縣公安局抽調業(yè)務能力突出、責任心強的偵查員成立專案研究專班,對報案人、積案偵查筆記、相關筆錄等證據(jù)進行了分析研究。同時,召集原上案偵查的老民警,對當時的偵查情況進行回憶,對梳理出的有價值的線索,立即安排民警進行順線追查。
警方追兇19年,4名嫌疑人被逮捕
市、縣兩級公安機關通過連續(xù)攻堅,案件偵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確定余某(男,現(xiàn)年41歲,陜西省南鄭縣人)和譚某(男,現(xiàn)年45歲,陜西省南鄭縣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于2017年2月28日將兩人上網(wǎng)追逃。
7月10日,余某在廊坊市落網(wǎng)。8月14日,民警在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將譚某抓獲。隨后,警方根據(jù)二人提供的線索,分別于9月22日、25日,將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張某(邢臺人)、方某(陜西人)抓捕歸案。
經(jīng)偵查,女子張某伙同余某、方某、譚某預謀將楊女士的兒子抱走拐賣。1998年8月17日10時許,在磁縣黃沙鎮(zhèn)上莊村楊女士居住地的房頂上,由譚某、余某出面,先將楊女士的兒子騙至余某手上,隨后抱至張某、方某負責接應的車上。事后,4人駕車將男嬰拐賣到山東省聊城市莘縣一帶。
專案組民警根據(jù)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于9月24日找到了疑似被拐賣19年之久的小蘇。經(jīng)DNA比對確認,已改名蘇某的男孩正是19年前被拐賣的男嬰歐某。
據(jù)楊女士講述,19年來,她和家人倍受煎熬,幾乎找遍了河北、河南等地的各個村莊,經(jīng)常在睡夢中呼喊兒子的名字。幸運的是,在警方的幫助下,孩子平安回到了自己的身邊。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譚某、張某、方某已被執(zhí)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記者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