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現實生活中,總有些人不汲取教訓,還會“二次酒駕”。
“二次酒駕”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看看下面的案例就知道了。
10月18日8時許,邯鄲交警渚河大隊民警在人民路光明大街交叉口執(zhí)勤時,發(fā)現一輛小轎車行駛緩慢形跡可疑,隨即執(zhí)勤民警對其示意靠邊停車并接受檢查。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時,駕駛員搖下車窗卻一直低著頭,民警一湊近就聞到一股濃濃的酒氣。
經測試,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 6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然而當交警對駕駛員進行身份信息核實時,發(fā)現駕駛員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這次屬于“二次酒駕”了。
當民警向駕駛員核實情況時,駕駛員回復民警“酒駕好多回了,該吊銷吊銷,該怎么處理怎么處理”,面對如此瀟灑任性的司機,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對駕駛人二次酒駕行為,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拘留的處罰。
警方提醒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旦被查處,違法行為將伴隨駕駛人終生,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后,不分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
而對于“二次酒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guī)定,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