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女孩一家行為是否屬詐騙?
警方:經(jīng)查沒有事實,不予立案
律師:事實清楚,符合立案標準
因為討要彩禮一事,周、段、謝三家走到了一起。“以前我還以為就我們一家,如果只有一家,就不屬于詐騙了。”周先生告訴記者,由于閆某和她父母一直躲在外面,他們通過戶籍查詢得知,閆某為1997年出生,今年才剛滿18歲。
2014年11月3日,周、段、謝三家人以遭遇詐騙為由,向當?shù)毓矙C關(guān)報案。
2015年1月27日,圍場公安局給三家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理由是“經(jīng)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發(fā)生”。
由于不服圍場公安局的決定,周、段、謝三家又提出了復(fù)議申請。
2月2日,記者就此事采訪了承德市承天律師事務(wù)所律師王士峰。
了解完事情經(jīng)過后,王士峰律師認為,此事定性為詐騙案的事實很清楚。“女孩和家人向?qū)Ψ诫[瞞了真實年齡,收取了大量錢財,而且受害人不是一個,而是多人,這些都符合涉嫌詐騙的立案標準。”
記者手記:婚姻問題是大事切莫倉促
隨著男多女少的比例日趨明顯,能不能找到媳婦,已成為不少農(nóng)村男小伙兒的一塊心病。于是,我們看到,很多農(nóng)村父母為了能讓孩子娶上媳婦,只好硬著頭皮答應(yīng)各種難以承擔(dān)之“禮”,到處借債,為孩子蓋樓、買車,湊齊巨額彩禮。
正是在這種“一媳難求”的焦躁情緒下,很多人免去了仔細了解對方家庭狀況的環(huán)節(jié)。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段、謝兩家與閆家從認識到訂婚,都是僅有幾天時間,均沒有通過熟人側(cè)面了解一下閆家的真實狀況,這也造成他們相繼陷入同一漩渦。事發(fā)后,周、段、謝三家通過閆家的一些鄰居得知,與閆某訂婚的男子可能不僅僅只有他們?nèi)?,而閆某父親債臺高筑,可能就是將兒女婚事當工具的原因。事已至此,受害人才悔恨,“如果當初多打聽一下,就好了。”
婚姻是一個人的終身大事,也是一個家庭的大事,大家不要為了搶占“指標”,而倉促定終身。如果雙方?jīng)]有充分的了解,即使結(jié)了婚,也可能讓喜事變愁事,最終既傷感情,又失金錢,得不償失。
驚奇:自2009年開始,家住河北省承德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克勒溝鎮(zhèn)高家店村的女孩閆某,5年內(nèi)先后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