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司機曾開車時看手機
昨日下午,記者又在街頭隨機調查了20名司機,其中14名司機表示曾在開車過程中使用手機發(fā)過微信、刷過微博。
司機侯女士說,每天上下班的路上,遇到堵車時就會不自覺地拿出手機,給朋友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布的文章點贊或者發(fā)布自己的心情。“心中總會想朋友是否有新的評價,所以路上會不停地查看。”侯女士說,她也遇到過幾次因低頭看手機,險些出事故的情況,“事后想想也挺后怕的。”
張先生也有開車玩手機的習慣。上周末,張先生駕車帶著一家人出去玩,趁著路上車少刷了刷朋友圈,為此他的愛人還跟他吵了一架。張先生堅持認為,只要能把握好路況,謹慎慢行,開車時偶爾玩一下手機,也不會出啥大狀況,“朋友們經常開著車在微信群中聊天,也沒見出過啥事兒。”
看手機2秒車輛盲駛超過20米
四成事故禍起“分心駕駛”
昨日是第四個“全國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一組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簡易交通事故656.3萬起,其中因“分心駕駛”導致的309.9萬起,占47.22%;一般以上交通事故中,因“分心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共有74746起,占37.98%,造成21570人死亡,76984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4.58億元。今年以來,共查處“分心駕駛”違法行為40.3萬起,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1%。
長安交警大隊趙燁警官說,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定義,分心駕駛是指駕駛時注意力指向與正常駕駛不相關的活動,從而導致駕駛操作能力下降的現象。因駕駛人視線偏離或分心產生的注意力不集中是引發(fā)交通事故的常見且重要的原因,這在追尾碰撞事故中表現得尤為顯著。“曾有一組實驗計算,當司機以4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時,從拿起手機劃開密碼鎖,到瀏覽一條新信息,眼睛至少要在手機屏幕定格2秒,車輛盲駛卻能超過20米。”趙警官說,這個距離在駕駛中是很可怕的,“如在高速公路上瀏覽手機,由于車速成倍增加,安全隱患也將隨之成倍增加。”
開車玩手機罰50元扣2分
趙燁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罰款50元、記2分。開車發(fā)微信、刷微博等行為,則可認定為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也應處以罰款50元、記2分。“法律明文規(guī)定,司機在開車的時候不準使用手機通話,但是目前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不準玩手機或是使用手機發(fā)微博、微信等行為,這也是一部分司機敢明目張膽在開車時玩手機的原因之一,許多車主認為這無傷大雅,卻沒有認識到這種行為在道路交通中的嚴重危害性。”趙燁說,僅從出于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角度考慮,“低頭族”司機們也應當自覺放下手機專心開車。
趙燁還說,除了交通執(zhí)法部門加大對此事的管理外,社會也應當加大對這種危害行為和處罰規(guī)定的宣傳,只有這樣才能讓更多的司機認識到這種行為的危害性。
“低頭族”司機應將興趣從手機虛幻內容中轉移
石家莊市心理危機干預中心副主任、石家莊市第八醫(yī)院臨床心理科主任張素輝說,在如今信息爆炸的年代,手機是必備的工具,一些人對智能手機產生心理上的依賴,甚至上癮,這是城市“低頭族”存在的典型手機依賴癥狀。
“駕駛員如果出現過度依賴手機的癥狀后,將會降低注意力,很容易出現意想不到的危險,所以一旦出現類似的癥狀就要及時制止。”張素輝說,作為大眾通信工具,完全舍棄手機是辦不到的。要解決司機們身上的“手機依賴癥”,首先要從意識上主動刪除一些“非必要”的軟件,將興趣和吸引力從手機虛幻的內容中轉移到現實中來,其次還可以選擇聽音樂、廣播、故事以及開窗透氣等多種方式轉移注意力,“如手機依賴過于嚴重,則需專業(yè)的心理醫(yī)生幫助其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