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考試院舉報電話,0311-66007121,邯鄲市教育考試院舉報電話,0310-3113990 3113961。其他各地市舉報電話,考生可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看。
再次提醒廣大考生,研究生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攜帶任何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照相設備、掃描設備等)、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按違規(guī)處理。
河北省考場統(tǒng)一配備掛鐘,作為考生掌握考試時間的參考,考試時間以考點的統(tǒng)一信號為準。考生不得攜帶計時用表、文具盒、眼鏡盒等物品進入考場,只準帶必需的文具。每科開考前30分鐘,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當次科目考試,考生進入考場后中途不得擅自離開考場,本單元考試結束后才準交卷出場。我省所有考場均為視頻監(jiān)控考場,考生違規(guī)行為可通過考場視頻錄像回放進行認定,請考生誠信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