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林建樹 通訊員 孫偉杰)10月16日上午,一名年輕男子站在裕華區(qū)某樓盤建設工地一臺高達100多米的塔吊上,要求結算三萬余元的剩余工錢。在塔吊上僵持了一個多小時后,男子最終被民警勸下。
當日10時許,有市民發(fā)現裕華區(qū)一樓盤的塔吊上站著一名年輕男子,趕忙報了警。
要“跳樓”的年輕男子名叫李某,幾個月前與幾名老鄉(xiāng)一起受雇于一包工頭,為該工地的幾棟住宅樓安裝門窗,因安裝質量不合格無法通過驗收。而李某等人也未能結算工程尾款,多次找包工頭協(xié)商無果,包工頭后來甚至避而不見。
李某等人與承包方負責人溝通后得知,因為返工產生了不少費用,承包方只能結算給他們三千多元,李某等人不甘心。為給承包方施加壓力,李某才偷偷溜進工地,冒險爬上100多米的塔吊,并通過手機與在樓下的同伴保持聯(lián)系,了解“談判”的進展。
民警到達現場時,李某已經在塔吊上站立了近一個小時。如果李某長時間在高空滯留,容易出現腳麻、頭暈等癥狀,何況高空風力很大,體力不支的話很可能會失足落下。一位民警主動請纓,要求爬上塔吊近距離與李某交流對話,爭取盡快把他勸解下來。在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民警徒手從樓頂爬到相當于37層樓高的塔吊操作室附近,勸說李某有經濟上的糾紛應該通過正常的途徑進行解決,而不應該采取這種極端的方式。民警通過與李某耐心交流,引導他漸漸平復了激動的情緒。經過近半個小時苦口婆心的勸解,李某答應先從塔吊上下來。在民警的幫助下,李某安全回到地面,
李某的行為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guī)定,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民警提醒,維權一定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進行,涉及勞動經濟糾紛的可向政府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或法院起訴,千萬不可有過激行為,對于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公安機關還會根據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