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將銀行卡借給他人
躺著就能“賺”錢
遇上這樣的好事
激動不?高興不?
等等,先別太興奮!
將銀行卡出借給別人
低風險、高回報、來錢快
殊不知,你可能已經涉嫌犯罪!
近日,成安縣公安局經周密部署,成功勸降1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嫌疑人。
近日,刑偵重案中隊通過線索核查,發(fā)現轄區(qū)李某超名下3張銀行卡賬戶涉嫌參與多起電信網絡詐騙活動。辦案民警經進一步偵查后發(fā)現李某超將自己的銀行卡出借給他人的同時,還從劉某松、郭某興要某程手中借到6張銀行卡,一同轉借給他人用于實施詐騙。刑偵重案中隊在掌握到大量事實證據后聯合情報中隊對李某超實施抓捕,并多次到其家中做其家屬思想工作,敦促其主動投案自首。迫于公安機關強大的抓捕壓力,1月17日,李某超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刑偵重案中隊投案自首。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超對其于2022年12月份將自己名下3張銀行卡和他人6張銀行卡轉借給他人,并從中獲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1月17日,李某超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成安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不法分子通過收購銀行套卡
用于詐騙、洗錢,
千萬不要為了蠅頭小利將自己的銀行卡賣給他人,
也不要將自己的銀行卡出租外借,
小心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
警方提醒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銀行賬戶限個人實名使用,凡出借、出租、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任何后果,賬戶開戶人將要承擔相應民事或刑事責任。請切勿貪小便宜,隨意出借、出租、個人名下銀行賬戶。
廣大群眾請及時到銀行及電信部門查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銀行卡、電話卡。如有,請及時注銷并保留注銷證據,以備相關辦案部門查驗,避免自己成為公安機關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過程中的涉案嫌疑人或造成財產及名譽損失。
同時,如發(fā)現有買賣銀行卡、對公賬戶和手機卡的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