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租車
你聽過租借微信號嗎?
當微信號成為商品
每天可賺取不菲利潤
有這樣的好事?
千萬不要貪圖小便宜上當
因為這背后
往往是不法分子借助這些微信號
從事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日前,磁縣警方在偵辦一起電信詐騙案件時,發(fā)現嫌疑人所使用的微信號是租賃他人賬號,并非本人持有,辦案民警順藤摸瓜,遂即對該情況開展進一步調查。
經查,該微信號持有人為江西籍男子“俞某”,其先后多次出租個人微信號并從中獲取不菲利益。3月15日,辦案民警千里奔襲,驅車趕赴江西,在當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于16日凌晨在江西省上饒市某社區(qū)將“俞某”成功抓獲。
據犯罪嫌疑人“俞某”交待,其小學未畢業(yè),平日里以打零工為生,閑來愛上網,一次偶然的網絡聊天得知,出租微信號能“賺錢”,其便想著賺點“外快”,遂聯(lián)系對方將個人微信號多次出租供“他人”使用,以此非法牟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俞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微信、QQ、微博,支付寶等社交軟件賬號都有著自己隱秘資料,大家切勿因小利“出租”自己的賬號,否則會導致賬號被盜、隱私被曝,甚至還會變成違法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