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邯鄲交巡警支隊叢臺一大隊三中隊民警劉海江、邰宗碧、申國鵬、賈堯在滏河大街與叢臺路交叉口開展日常工作執(zhí)勤。突然咣當一聲響,民警立即查看周邊情況,發(fā)現在路口的西邊左轉車道有一名女子被撞倒,民警立即跑過去。到達現場后發(fā)現有一灘血跡,于是民警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詢問該女子受傷情況,隨后撥打122事故報警電話。
經了解,該女子駕駛電動車沿叢臺路南側由東向西逆行闖紅燈,行至機動車左轉車道時,被一輛左轉的小型汽車加速搶燈時把該女子連同電動車撞倒在地,女子倒地后,電動車由于慣性滑出一米多遠,東西散落一地。而轎車駕駛人稱當時沒看到女子,自己左轉時綠燈閃爍想加速通過,這才撞倒了人。
120趕到現場后,醫(yī)護人員初步判定電動車駕駛人是腳踝以上骨折,在為傷者包扎后同民警一起將傷者抬上救護車。最終,該女子因駕駛電動車逆行、闖紅燈行駛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機動車駕駛人因左轉搶燈行駛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邯鄲交巡警提示:行經路口須按交通信號通行,寧等三分,不爭一秒,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我們呼吁廣大駕駛人,無論是駕駛機動車,還是騎電動車出行,都應該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出行、文明駕駛。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