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早已是人盡皆知的事情
但總有人心存僥幸酒后開車
遇到交警查酒駕時
反而駕車想躲
結果……
2月8日晚上,武安市交警大隊城區(qū)中隊民警在,磁山大道與富強街交叉口開展夜查統(tǒng)一行動時,發(fā)現一輛小型轎車距離檢查點50米的位置突然開到馬路牙子上,此情況引起了民警的警覺,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人結果為104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被民警依法帶往醫(yī)院進行血檢,血檢結果為148.80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面對民警的詢問,當事人主動承認了自己喝了酒。民警多次讓當事人配合工作檢測,當事人拒絕配合并聲稱咱們都是“武安的”希望通融一下,遭到了民警的拒絕。
最終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之相關規(guī)定,對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同時駕駛人還將承擔刑事責任。目前該案件已經移交到武安公安交警大隊執(zhí)法辦案中隊進行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