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22時47分許,邯鄲交巡警支隊武安大隊執(zhí)勤民警在太行大道與富強街交叉口夜查時,發(fā)現(xiàn)一輛小型轎車駕駛人涉嫌飲酒后駕駛。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85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在對其詢問時,駕駛人稱是因為“感情問題”喝完酒后開車出來,自己并未考取駕駛證,希望民警能在其女友面前幫忙隱瞞一下自己沒有駕駛證的情況。
經抽血檢測,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98.91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該案件在進一步處理中。返回邯郸之窗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