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排放,做好冬季空氣質量保障,規(guī)范路面行車秩序,減少車輛造成的空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級有關工作要求,市政府決定,在2022年1月31日至3月13日期間,本市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2年1月31日至2月20日(每日晚23時—次日早6時除外),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中重型貨車原則上不得上路行駛。
二、2022年2月4日至20日,3月4日至13日,當預測發(fā)生空氣污染過程且需要采取強化管控措施時,根據國家區(qū)域聯防聯控要求,適時啟動應急強化管控措施,進一步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
三、各縣(市、區(qū))政府要在省交界、市交界、縣交界處設置由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生態(tài)環(huán)境等部門聯合組成的檢查點,嚴查違規(guī)車輛通行。
四、對于違反本通告的違法行為,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敬請廣大用車單位和個人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線,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1日
來源:石家莊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