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邱綜﹝開﹞罰決字﹝2022﹞0008號
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三項的規(guī)定、第一百零一條第五項。
違法(違規(guī))行為:1、生產車間內配電室無警示標志;2、生產車間內有一具滅火器過期未檢測;3、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處理決定:罰款5000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02/09
據公開信息顯示,邱縣合眾康復防護用品有限公司負責人:崔某某,地址:邯鄲市邱縣,經營范圍:織布、防雨布、防雨服裝、漿紗生產、***
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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