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曲消行罰決字﹝2023﹞第0001號
處理依據(jù):違反了《河北省消防條例》第十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依據(jù)《河北省消防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
違法(違規(guī))行為:2023年2月1日15時37分許,曲周縣翔能包裝制品有限公司烘干房發(fā)生火災,火災燒毀部分烘干房以及房內泡沫板、金屬架等物品,無人員傷亡,過火面積180平方米,火災造成的直接財產(chǎn)損失約為24000元。
處理決定:罰款6000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2/22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曲周縣翔能包裝制品有限公司負責人:白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曲周縣,經(jīng)營范圍:一般項目:包裝制品、泡沫顆粒、泡沫地暖模塊、泡沫建筑模塊、泡沫保溫板、泡沫保溫箱、苯板、模塑聚苯乙烯保溫板、聚苯顆粒加工、。(除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yè)執(zhí)照依法自主開展經(jīng)營活動)
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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