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叢綜罰決﹝2023﹞103號
處理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九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
違法(違規(guī))行為:超出辦學許可范圍,對舉辦者進行處罰
處理決定:罰款8210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3/05/12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邯鄲市叢臺區(qū)天驕教育培訓學校負責人:李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qū) ,經(jīng)營范圍: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信息技術、播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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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信用中國(河北邯鄲)平臺、企查查